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8-03-22   浏览次数:1335

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

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

1

030101

法学理论

  

42

63

325

2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2

63

350

3

030105

民商法学

  

42

63

335

4

030107

经济法学

  

42

63

340

5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2

63

330

6

030109

国际法学

  

42

63

315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

30

45

245

单考计划

理工科

25

25

220

45

50

27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全国统考

  

  

245

管理类联考

  

  

165










备注:

1、各院(系)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致;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最低要求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