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涛,男,生于1981年9月。民革党员,汉族,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3年太原理工大学英语系本科毕业,2010年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毕业,2014河海大学法律社会学专业博士毕业。2011-2012年赴美国埃默里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博士联合培养。东南大学法学院在站博士后。
研究方向:
民法学(民法总则,婚姻家事法学,医事法学),行政法学(数据法学,环境公益诉讼)
主讲课程:
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
研究课题:
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生前预嘱法律制度研究》
2.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3.河海大学中央高校业务经费项目《老年人监护的政府监管》
4.河海大学中央高校业务经费项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运行的行政法规制》
5.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项目《澜湄合作成员国辅助器具现状与发展要求研究》
6.河海大学中央高校业务经费项目《过程论视野中的行政裁量权研究》
发表论文:
1.《论高校内部治理的症结及疏解策略》,《江苏高教》2024年第三期。
2.《平台数据垄断的监管困境与共享机制探析》,《江苏社会科学》2023年第三期。
3.《司法能动视角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运行的风险与对策》,(《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五期。
4.《生前预嘱制度的伦理困境与化解路径》,《医学与哲学》2022年第21期。
5.《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拓展与抑制》,(《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四期。
6. LEGAL AND ILLEGAL PROCESSES OF BUILDING DISPOSAL UNDER THE VISION OF URBAN PLANNING,Open House International, Vol44 No.3 2019.
7.《论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政府监护模式的困境与重构》,(《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四期。
8.《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光明日报(理论版)》2015-3-30。
9.《人权视角下的成年监护制度改革》,《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年第二期。
10.《论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的政府监护》,《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五期。
出版专著:
《生前预嘱法律制度研究》、《工作与生活:成年独生子女角色冲突研究-以南京市为例》。
获奖情况:
获 “江苏社科优青”(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优秀诉讼志愿者专家、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年会论文一等奖、江苏省社科联学术大会一等奖、江苏省行政法学年会论文一等奖、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年会论文一等奖等。
学术兼职:
中国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水法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老年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lawhait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