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学术系列报告之二十一暨法学教育三十周年系列讲座之五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22   浏览次数:695

2018年9月20日晚,“大学学位授予与撤销程序分析”主题讲座在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致高楼B101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主讲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湛中乐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杨春福教授担任主持人。本次讲座是河海大学法学院学术系列报告之二十暨法学教育三十周年系列讲座之。法学院部分师生参与了讲座。

湛教授首先简单介绍了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制订修改的现状,简述了《学位条例》从颁布伊始存在的诸如“程序制度设计过于宽泛”、实际案件中相对难以“按照程序发挥作用”和制度“供给不足”等缺陷,并用“刘燕文诉北大不授予博士学位”和“于艳茹诉北大撤销博士学位”两起真实案例,结合教授亲身经历和案件事实、审理过程,为大家生动讲解了教育法规在实施程序中“评定委员会滥用裁量权阻碍学生主体获得公正评价”、诉讼时效中断导致维权曲折等突出问题,使大家对司法权威如何在实际案例中把握好司法审查和学位判断的距离关系有了更加深刻而具体的思考,意识到《学位法》应该有更加科学、细腻的程序设计,合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讲座最后湛中乐教授指出:作为高校学子的我们要严于律己、恪守学术规范,而高校也应遵循公法的比例原则合法合理地依照程序实践,严肃认真之外更要充分发挥教育的感化作用,引导高校学子完成学业。而由于教育法在中国法制建设中相对落后,杨春福院长也鼓励有相关兴趣志向的同学充实自我、踏实努力,以期在相关领域有所建树。

此次讲座深入浅出,体现了国内高校在“依法治校”路途上的积极探索和相关法律工作者、法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本次讲座为大家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考空间,使大家对相关行政法规在教育领域和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有了更清晰而深刻的认识。同学们普遍反映获益匪浅。复旦大学法学院史大晓副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吴志红副教授、孙海涛副教授参加了讲座。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教授,徐军副教授在讲座后与湛中乐教授进行了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