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与现实价值再评析”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417

4月15日下午,“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与现实价值再评析”主题讲座在法学院模拟法庭高B101举办。本次讲座由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石凤友教授主讲,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部分同学参与了本次讲座。

石凤友教授从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入手,详细分析了我国开展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他指出党的领导、人民群众以及实践者的推动对于改革开放的开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他强调了改革开放再认识的重要性。石凤友教授认为改革重在兴利除弊的决心,而开放则侧重于互利共赢的态度,并且将改革开放总结为“一个重心转移,两个基本点,三个有利于,四个现代化,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简要陈述了自己对于改革开放的认识。

从改革开放原点的角度出发,石凤友教授进一步论述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于改革开放的启迪作用。通过援引万里、王震的事例以及田纪云的相关文章,石凤友教授总结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功启动与政治、经济、思想舆论等条件的改善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随后石凤友教授以托尔斯泰的名言引出针对土地制度改革历史价值的讨论。他分析了文革动荡结束之初的国内外形势后指出,土地制度改革的顺势提出是对传统经济制度的创新,是联系政治、经济、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社会价值是不容置疑的。

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现实情况,石凤友教授分享了自己对于乡村振兴的思考,在评析现行的部分农业政策后,他总结出土地改革正在向法制化、市场化的路径上发展。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就农村住房宅基地、如何预防基层官员贪腐、三权分置等问题展开了提问,石凤友教授一一耐心作了解答,深化了同学们对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认识。

本次讲座,石凤友教授紧紧围绕土地制度改革开展的历史背景,结合自身研究经历,生动细致地分析了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为同学们日后学习和探究三农问题提供了参考和方向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