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人工智能(AI)法律议题探讨”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17   浏览次数:515

4月16日下午,“人工智能(AI)法律议题探讨”主题讲座在致高楼B座301室举办。本次讲座由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铭传大学法律学院财金法律系主任王伟霖教授主讲,河海大学法学院顾向一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刘惠明副教授、吕建高教授以及法学院部分同学参与了本次讲座。

人工智能,是指由人制造出来的机器人所表现出来的智慧。王伟霖教授从人工智能的发展历史入手,随着大数据和高级算法的出现,人工智能不断从弱智能向强智能发展,在可见的未来人工智能会对社会结构有较大的影响。目前美国和欧盟加强对人工智能的研究,台湾也推出了AI科研战略构想,政府设立资源共享平台,加强优秀人才培育,大力发展AI科技,推动半导体等优势科研项目的发展。

人工智能如果具有不亚于人类的智能,且每一个行为都是理性推断的结果,那么在法律上能否具有人格,成为法律规范的对象?不少学者认为法人在法律上是拟制的人,那么强人工智能也可以成为法律主体。但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赋予AI权利主体的地位、是完全独立人格还是从属性人格等问题上仍然没有定论。

随后王教授就人工智能对商品责任、智财权归属、隐私权保障、法律审判、金融服务管制(理财机器人)等法律制度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通过对人工智能造成损害谁来承担责任、医学应用中的人工智能对医生责任的影响、面对无法避免的车祸自驾车算法设定、美国研发的犯罪热点跟踪系统和再犯风险评估系统的弊端、台湾地区机器人理财的现状等问题的探讨,指出人工智能的发展无可避免,而且其对现有法律的影响十分深远。虽然目前关于人工智能的各项争议尚无定论,但是部分争议项目已逐渐具体甚至实现。

最后,刘惠明副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对王伟霖教授与同学们分享法律前沿问题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同学们能紧跟最前沿的事务,将其纳入法学的领域进行研究,保持法律人应有的敏锐感觉。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就在AI时代保护个人隐私、如何克服AI对学术研究的禁锢、自驾的责任规则等问题与王伟霖教授进行交流,王教授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加深同学们对人工智能的认知。

本次讲座,王教授对人工智能前沿成果的广泛运用、法律制度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希望同学们保持开放、包容、学习的心态,正视并重视人工智能这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准备好迎接世界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