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1142

 第一条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全程纪实,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自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起至转为正式党员且材料完成归档为止,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并填写统一格式的《河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纪实表》)。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的主要内容:

1.程序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程序履行情况。

2.培养纪实:全程纪实入党对象的培养联系和考察等情况。

3.责任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各阶段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

4.材料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工作中各类材料的形成及归档情况。

 具体工作流程、相应责任主体及材料要求等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分解表》(见附件2)。

 第四条  各支部按照《纪实表》中内容做好详细记录。

 第五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档案的建立、完善。纪实内容要准确、及时、规范。

 第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员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其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归入其人事档案。

 第七条  归入人事档案的入党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以及其他需要归入档案的材料。

 第八条  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转往校外的党员,《纪实表》由原单位存档;转往校内其他二级单位的党员,其中是正式党员的,《纪实表》由原单位存档;是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的,《纪实表》转给新单位,原单位留存复印件。

 第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原则,责任到人,严把党员“入口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未按要求全程纪实,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河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2.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分解表

 附件1

河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党委(总支)(盖章):          编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学历


所在单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以上各项由入党申请人填写并签名:                              年       月      日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递交入党

申请时间


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时间


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时间


同意推荐人数/参加推优人数

/

公示

时间

 日至  月  

公示

结果


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培养联系人1


培养联系人2


培养

考察

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递交思想

汇报时间







考察时间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征求党内外

群众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时间:

参加人数。其中,党员人,群众_____人同意。

党校结业时间


写自传时间


函调材料

完成时间


函调材料

是否合格


入党介绍人1


入党介绍人2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审核并签名:            组织员审核并签名:年     月     日

预备党员的接收

党委预审时间


组织员


公示时间

年   月

年  月  日

公示结果


入党志愿书

编号


支部党员

大会讨论情况

会议时间


应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实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发出票数


收回

票数


同意

票数


以上各项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名:年     月     日

党委安排谈话

时间


谈话人


党委审批时间


党委审批意见


辅导员审核并签名:            组织员审核并签名:年     月     日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入党宣誓

时间


入党宣誓地点


预备期培养

考察情况

递交思想

汇报时间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考察时间







递交转正

申请时间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日

公示

结果


支部党员

大会讨论

会议时间


应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实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发出

票数


收回

票数


同意

票数


是否通过转正答辩


答辩日期


党委审批时间


党委审批

意见


预备期期间是否出国、出境


出国、出境时间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是否延长预备期


延长预备期

原因


以上各项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名:年     月     日

辅导员审核并签名:            组织员审核并签名:年     月     日

档案整理移交归档

党员档案整理

备案情况

(材料是否齐全,若缺少,说明缺少项及原因,可附页说明

档案交接

情况

事  由

交接时间

接收人员签字







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最终审核,确认无误后归档。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分解表

阶段

流程

内容

责任主体

有关材料

注意点

一、

申请

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组织委员

入党申请书

年满18周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

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党支部书记

谈话记录

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谈话人在入党申请书上签名和日期

二、入党

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 团支部书记

  2. 党支部书记

  1. 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2. 支部委员会意见

学院团委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向党支部推荐。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注意规定格式。团组织推优审核表注意时间。

4、上级党委备案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

组织员

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检查手续是否齐全

5、指定培养联系人

指定2名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其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其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书记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培养联系人中有1-2名正式党员

6、培养教育考察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本人定期汇报思想,并接受党支部考察。

1.组织员

2.辅导员

3.培养联系人

4.学院党委书记

1.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计划;党课结业证书

2.成绩绩点;英语四级成绩

3.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分析报告

培养联系人负责定期审核思想汇报,并签阅和日期。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并由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纪实;考察纪实要及时完成,要有实质内容,党支部书记负责检查。辅导员负责审核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绩绩点和英语四级成绩。学院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党课结业证书要用原件。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党支部书记

发展对象人选名册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支部委员会讨论要有会议记录。

8、报上级党委备案

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学院党委书记

发展对象名册

辅导员负责对发展对象人选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并报组织员汇总后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学院意见栏要及时正确填写。

9、确定入党介绍人


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党支部书记

入党介绍人名单

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0、进行政治审查

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1.入党介绍人

2.党支部书记

3.组织员

1.发展对象自传

2.函调证明材料

3.综合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入党介绍人负责审核发展对象的自传,并签阅和日期。函调证明材料需有对方单位党委公章。

11、开展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开展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

组织员

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计划、集中培训证明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1. 入党介绍人

  2. 党支部书记

1.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支部委员会审查的会议记录

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一般不少于10人,列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有关栏目,不能简单笼统;集体讨论是否合格,要有审查的会议记录。

13、上级党委预审

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学院党委书记

学院党委预审会议记录

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辅导员协助负责具体审查工作,并负责向党支部发放《入党志愿书》。学院党委预审要有会议记录。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入党介绍人

入党志愿书

在学院党委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之前进行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志愿书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错填漏填;注意格式和时间。

15、支部大会讨论

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党支部书记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支部大会决议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要用统一格式,并注意时间。入党志愿书上支部大会决议内容要规范,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书记

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党委审批前进行。谈话人可以是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17、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集体讨论和表决。

学院党委书记

基 层 党 委 审 批 意 见;党委会会议记录

3个月内审批;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党支部书记负责入党手续的完备,辅导员负责检查。组织员负责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在入党志愿书上的及时填写和盖章,审批意见格式要规范。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

组织部

年度发展党员统计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书记

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及时编入党支部;入党介绍人指导预备党员填写考察登记表。

20、入党宣誓

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组织员

宣誓活动记录

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辅导员负责本年级预备党员参加。

21、继续教育考察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1. 入党介绍人

  2. 组织员

  1.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考察纪实

  2. 新党员培训证明

预备期为1年。入党介绍人负责定期审核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并签阅和日期;定期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上填写考察纪实,注意内容要规范。考察纪实要及时完成,要有实质内容,党支部书记负责检查。

22、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入党介绍人

转正申请书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入党介绍人审核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并签阅和日期。

23、支部大会讨论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党支部书记

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支部会议记录

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有统一格式;支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有关决议要规范。

24、上级党委审批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组织员

支部书记

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党委会会议记录

3个月内审批;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材料归档

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以及其他需要归入档案的材料。

辅导员

支部书记

所有归档材料

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学院党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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