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法治思维的内在规定性:一种系统化探索”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464

5月15日下午,“法治思维的内在规定性:一种系统化探索”主题讲座在法学院模拟法庭高B101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江苏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主讲,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春福教授担任主持人

夏锦文教授首先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概念讲起,指出了法治思维的重要性。夏锦文教授指出,法治思维由法学思维和法律思维系统组成,并分别对法学思维和法治思维的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

从法治思维本质入手,夏锦文教授将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进行对比,强调法治思维注重合法性判断和理性特征。从法治思维最终目标的角度出发,夏锦文教授特别强调了法治思维的实际运用和法治思维在治国理政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夏锦文教授认为,法治思维可以细化为规则思维、权利保障思维、权力制约思维、责任思维、程序思维、公平正义思维六大思维。夏锦文教授特别强调法治思维的核心和基础是规则思维,并指出规则思维在治国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将公权力和私权利联系,夏锦文教授点明法治要义在于限权和维权,并以此达到衡平。从程序思维中容易出现的误区出发,夏锦文教授详细区分了程序思维中容易出现的两个误区,并以此延伸阐述了公平正义思维在司法过程中的应用。

夏锦文教授结合社会实际,详细解释了法治思维在的具体实践和运用,分享了自己对法治思维的思考,并且指导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实践中注意法治思维的培养。

本次讲座,夏锦文教授以法治思维为中心,详细阐释了法治思维的概念和本质,并结合法治思维内容具体讲述了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运用,加深了同学们对于法治体系的完整理解,对日后同学们在学习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起到了良好的指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