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至建邺区人民法院观摩庭审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5-14   浏览次数:430

5月13日,河海大学法学院2017级全体同学及部分法学双学位同学在法学院副教授范艳萍老师的带领下来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涉嫌贩卖毒品罪的两个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本次庭审旁听由范艳萍老师在两月内联系各方、精心策划,旨在为同学们提供切身感受刑事案件审理现场的珍贵学习机会,观摩控方、辩方、法院三方的庭审风采,是2017级同学展开“法学课程实践”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案件中,合议庭经法庭审理就毒品的性质、数量、来源、去向与买卖过程等方面查明案件事实,并在认定嫌疑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基础上,结合自首与立功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当庭宣告判决结果;随后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案件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在当庭出示案涉枪支零部件后,控辩双方围绕枪支数量的认定、零件与部件的区分、鉴定意见的证明力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并援引公安部有关枪支零部件管理问题的批复对本案犯罪对象的认定提出建议。

庭审结束后,杨浩法官在法庭内与到场观摩的法科学子进行交流。同学们积极地向杨浩法官提问,如案件证据如何保存、扣押物证的程序、量刑因素如何体现、案涉法律拟制情形等问题。对此杨浩法官一一予以耐心的解释,在答疑结束后还向同学们提出了针对本科阶段的学习建议,他希望法科学子平日多关注各类真实案件,培养案例思维并能熟悉法律条文,切忌终日埋头书本。

通过当庭的认真聆听以及与杨浩法官的交流学习,2017级同学们对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程序有了直观的感悟,以实践形式深入学习定罪与量刑依据,认识到证据在事实认定中的重要意义,在巩固专业知识的同时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本次精彩的庭审过程充分展现出法律从业者的独有风采,激发了在场同学对本专业的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