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 | 饮水思源 共筑美丽家园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8-13   浏览次数:352

环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空间,也是人类寻求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折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责任认识的标志。保护、修复、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应当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缘水而生、因水而为的河海大学始终传承治水兴邦的历史使命,在治水救国、治水报国、治水强国的奋斗历程中不断发展壮大,而河海大学的水之子们更是秉承先辈的教诲,使治水兴邦的使命担当一脉相承、绵延不断,始终励精图治、奋力拼博。为了在实践中践行环保理念,将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法学专业相结合,提升法科学子投身实践、服务社会的能力,20197-8月,河海大学法学院共有3支暑期实践团队围绕爱水、节水、护水主题于河南南阳、江苏南京两地开展实践,加深水污染的认识,认识水环保的重要性,以法律人的视角为地方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

江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调研

法学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磋商机制研究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在队长丁可卿与钱玉怡的带领下,前往南京市中虑事务所进行调研,旨在进一步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磋商机制,作为河海大学的水之子,环境生态的保护一直是我们所调查的重点对象,而此次研究访谈,将我校的办学特色与法学的学科相结合,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律协环资委主任、中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祝红主任,律协环资委秘书、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辰律师,河海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师、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银仁老师热情接待了团队成员,耐心讲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磋商机制的相关问题,也使成员们更进一步地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方案与改革方案的背景。

使成员们印象深刻的是,祝红主任通过常州毒土地案件向团队成员解释了民事诉讼公益组织应达到的条件,以及通过举例公司污染环境的程度阐述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通过这个实实在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例,让小组成员对新《环保法》和环境公益诉讼有了深刻的理解与认知。

本次访谈使成员们认识到,普及磋商机制是全社会需要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它的背后是环境保护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平等、公平与民主。而作为一名法科学子,应该掌握、践行、推动这种模式,它不应流于形式,应真真实实地在实务中得到应用。

本次实践活动过程中,成员们认真听讲,分工做好记录与拍摄工作,也通过本次对中虑律师事务所专业人士的访谈以及对访谈材料的分析,更深入地理解了生态环境赔偿损害制度的磋商机制的内涵与程序,深刻意识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磋商机制的运行在当今社会的必要性,和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和诉讼相比,磋商更加尊重双方的意愿,是一种更为平等的排除对抗方式的纠纷处理机制。

  

南京市水资源税费征收与改革现状调研

南京市水资源税费征收与改革调研团就水资源税费征收与改革问题的调研和宣传在南京展开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团队首先联系了溧水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孔科长和江宁供水集团。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南京市水资源费制度实施已久,缴费主体缴费意识较强,征收现状总体良好,在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对象等方面都较为明确,但同时,也存在企业延迟缴费的问题、水资源费征收后的使用分配问题、无证取水问题和制度发展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沟通催缴和强有力的制度推动解决。同时,工作人员也向队员们介绍了水资源费改税过渡阶段的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等工作以及实际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水资源费改税已是必然之势,税费改革必然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除此之外,团队成员们认为制度实施离不开群众支持。实践应立足实际,聆听百姓的心声,向百姓们宣传水资源税费征收制度,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基于此,团队来到明月家庭活动中心进行宣传活动,通过讲座、问答、游戏、绘画、发放问卷等一系列活动,获取公民对水资源税费征收现状和改革的认知程度的数据,同时也让居民们了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现状,认识到水资源费改税的重要意义并树立起节约用水的基本意识,为下一步宣传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通过本次关于水资源税费的征收与改革的调研活动,团队成员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出发,对水资源征收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后期的研究和报告奠定了基础,同时队员们也意识到水资源税费改革与保护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水资源的保护,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设与改革是一个长久的命题,对其的探究和宣传将永远在路上,团队成员也希望能够为这一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法律保护调研

    河海大学法学院“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法律保护调研”团,在法学院教师潘萍的带领下,团队成员亲赴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丹江口水库库区,对相关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并在组长的组织带领下到库区内参观丹江口水库。调研团队先后走访了淅川县环境保护局、淅川县人民政府、淅川县水利局以及淅川县库区资产资源管理开发局。通过这些走访调查,团队了解到近些年丹江口水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其中依旧没能很好解决的一些法律问题。之后在库区的参观过程中,更加直观的了解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团队走访顺利结束,为此次课题研究提供了多角度的观点与思路,对课题研究的推进与深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学院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法律保护调研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磋商机制研究暑期社会实践团、水资源税费征收与改革调研团三支团队通过对相关单位的走访调研、发放问卷、举办讲座等方式深入了解各自的课题,践行河海人的实践精神,在实践的过程中接受考验,培养优秀的品质,肩负当代大学生保护环境资源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