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转向处分在刑事程序之运用——以德国中间程序为例”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516

2019年9月16日,“转向处分在刑事程序之运用——以德国中间程序为例”主题讲座在博学楼A100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刘秉钧教授主讲,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晋海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

刘秉钧教授以诉讼犹豫和缓起诉制度为开篇,详细地讲述了刑罚权实施的必要性和缓刑宣告在法律上的运用,同时强调了正当法律程序在法律上的重要性。在转向处分在刑事诉讼程序导入方面,刘秉钧教授从检察官起诉裁量权之调整,易刑处分、假释、缓起诉与缓刑之撤销的角度为我们一一阐述。

刘秉钧教授从《流浪法庭三十年》具体案例入手,向同学们阐释了包青天制度在中国诉讼程序上的运用和体现;在台湾刑事诉讼方面,刘教授从江国庆案件谈到台湾军事审判制度,他认为刑事诉讼在证据不够确凿的情况下进入法院三级三审,刑事诉讼起诉应当更加慎重。

刘秉钧教授围绕德国刑事诉讼的程序,详细地向我们讲述了审查起诉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在适用上的体现。谈及转向处分制度,刘教授告诉我们转向处分制度起源于少年事件,台湾法律综合德国《少年法院法》思想,使少年刑事案件脱离普通程序,让整个台湾司法制度与世界同步。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就在刑事诉讼涉及民事损害赔偿,适用缓起诉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以及科技法庭的应用的问题展开了提问,刘秉钧教授一一耐心作了解答,深化了同学们对于转向处分制度的认知。

本次讲座的过程中,刘秉钧教授以德国刑事诉讼中间程序为例,详细地为大家介绍了转向处分制度在刑事程序的运用,促进同学们了解并学习了转向处分制度的相关内容,为今后相关的法律学习和知识拓展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