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参加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1463

20191214-15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2019年会在南京财经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主办,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南京市栖霞区法学会协办。来自全省高校、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政府有关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业等系统的130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省研究会会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李义松教授主持。省法学会副会长王冠军、南京财经大学纪委书记李茜和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张弛分别致辞。

大会主题报告阶段,由省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吴卫星教授主持。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张弛、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王惠中和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钱玉文教授分别就“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的辩证思考”、“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思考”以及“生态文明创建中的法制保障”做主题报告。

主题交流(第一单元)由省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欧阳本祺教授主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百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冯嘉副教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刘惠明主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阮丽娟副教授和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陈红梅副教授分别在大会上发表演讲。

主题交流(第二单元)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主持。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树良博士、南京中院环资庭徐浩忠、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熊绍琦、河海大学法学院顾向一副教授、沭阳县检察院刘克和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资庭王显波分别在大会上发表演讲。

主题交流(第三单元)由省研究会副会长、 省高法环资庭庭长刘建功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陈伟副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原野博士、泗洪县检察院孙永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宋晓丹副教授、灌南县法院灌河流域环资庭李超敏和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陈志敏分别在大会上发表演讲。

闭幕式由《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编史炳军教授主持。省研究会会长李义松教授做大会总结。省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安住宣读获奖名单;颁奖嘉宾李义松、刘建功、菅从进、钱玉文、钱小平(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和陈广华(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分别为年会论文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得者颁奖;本次年会共收到论文100篇,经审核正式受理92篇,论文评奖采取专家盲审方式。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宜奎致闭幕词。本次会议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我院李义松、陈广华、徐军、徐安住、刘惠明、顾向一、原野等老师及20多位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年会;顾向一提交的论文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孙海涛、吴隽雅提交的论文获得优秀论文二等奖,丁晨等提交的论文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