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王春业教授在法学类顶级期刊《中国法学》上发文谈我国“特定区域”法治先行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1102

 

《中国法学》2020年第3期发表我院王春业教授的论文《论我国“特定区域”法治先行》。

在该文中,王春业教授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出现了一些较为发达的“特定区域”,这些特定区域对法治建设有更高的需求,却遇到了诸多法律上的瓶颈,也由此影响了这些特定区域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经济与法治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特定区域经济的超前发展需要法治的先行作为支撑,同时,只有法治的先行才能促进特定区域经济的快速和高质量发展。要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对特定区域所在地的省、市权力机关直接的精准立法授权方式,允许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突破或变通上位法,制定适合特定区域发展需要的地方立法。为实现特定区域的法治先行,必须对国家法治统一的含义作出新解读,法治统一并非机械地要求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完全一致;必须对地方间的法治公平进行重新认识,法治公平并不是法治建设的平均主义。

《中国法学》是法学类的顶级期刊,是法学类三大刊之一,2019年复合影响因子为13.061,是法学类复合影响因子最高的期刊。

王春业教授现任法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立法学研究,在各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00多篇,其中20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供稿:张容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