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共建,理实并进:灌南法院举行欢迎河海大学法学院教师挂职交流仪式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1062

    8月31日上午,灌南县人民法院举行河海大学法学院教师李华琪博士的挂职交流仪式。河海大学校长助理邢鸿飞教授,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陈广华教授,副院长王春业教授,校友与发展办公室主任徐军副教授,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盾,灌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永祥出席欢迎仪式,灌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主持仪式。这是继河海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灌南法院落户以后的第三次院校人才交流活动。

    仪式上,陈广华教授表示法学院校的特色在于理论研究,而法院的优势在于司法实践,灌南法院与河海大学法学院的共建有利于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他希望选派的同志能以挂职锻炼为契机开展环境司法实践研究,努力提升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对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的回应能力,在交流实践中有感悟、有收获。

    河海大学校长助理邢鸿飞教授介绍了河海大学和河海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程、学科设置优势,表示双方将继续在人才培养、教学实践、科学研究、案例研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携手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华琪博士和此次一起前来实习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钟友琴同学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李华琪博士回顾了自己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的王树义教授的求学经历,表示愿意充分发挥自己在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理论研究优势,为环境资源审判特别是为不断丰富发展的“灌南模式”理论研究成果添砖加瓦;钟友琴同学表达了法学院在读研究生完成此次实习的坚定决心和认真态度,争取结业时提交一份满意的实习答卷。

    灌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永祥对河海大学挂职锻炼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表示灌南法院和河海大学的法学人才共建已经迈向更为持久、广泛的阶段。他同时要求灌南法院充分发挥实践基地优势,推进灌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

    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盾介绍了灌南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双方的人才交流机制实现了智力、人才与生态生产力的有效对接,有利于彼此合作双赢,希望双方以共建为平台、合作为契机,加强交往,增进友谊,推动发展,实现双赢。

    最后,方愚院长表示李华琪博士一行的到来将为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专业化建设提供更强大的智力支持,灌南法院党组将充分保障交流同志工作和生活所需,同时将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这一高端平台的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更好、更快、更专业地发展,为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灌河生态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仪式结束后,河海大学法学院的部分师生来到灌河法庭,就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中按照生态功能区进行集中管辖的联动效应、生态修复方式的多元化探索、环境司法执行基地的实质化运行等问题,与身处环资审判一线的干警展开深入探讨交流。(供稿:徐军;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