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德国水治理权限和权益基础框架研究”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652

1228日,“德国水治理权限和权益基础框架研究——一种对变化的法律应对”主题讲座在行政楼902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沈百鑫主讲,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晋海主持,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和教师参与其中。

以水研究和水权研究的历史发展为引,沈百鑫研究员认为面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下的治水困境,水权理论支撑和相应的制度构建迫在眉睫。从时间维度上看,沈百鑫研究员表示我国正处在传统水权结构和现代水权结构的转型时期,政府缺位和治水体系陈旧导致的水危机现象严重。通过对德国水法中行为规范的介绍,沈百鑫研究员提出水权制度的四个方面,即立法权限和行政权限、水相关的所有权问题、水相关的使用权益和义务问题以及水相关的责任。

沈百鑫研究员阐释了与水相关的公法和私法,指明水治理中的法治国家和立法权限两个重要问题。此外,他还介绍了德国水治理中的立法权限和行政权限、基本原则、及水体使用权审批制度等,使同学们对德国水治理权限和权益基础框架有了概括性的认识。在主客观维度,沈百鑫研究员着重对德国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主体公权利”理论和水事民事责任体系进行介绍,说明其从客观法到主体权的进路。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就对德国水治理的不理解之处进行提问,沈百鑫研究员结合自己的研究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深化了同学们的认识。

沈百鑫研究员以丰富的学识介绍了我国水治理的现状和不足之处,也分享了德国水治理权限和权益基础框架,为同学们今后学习相关的法律学习和知识拓展提供了帮助。(供稿:石依依;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