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不能只有一把法律的锤子”——记“法科生的媒介素养”专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515

202169日下午,法科生的媒介素养主题讲座在位于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902的法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公司律师、江苏法治报副社长、著名法治公众号律媒智库创始人孙劲松高级编辑主讲,由法学院校友与发展办公室徐军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宣传中心、校法律援助中心成员以及部分兼修法学双学位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同学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孙劲松老师以“手里不能只有一把法律的锤子”为切入点,指出法科生认识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角度,并结合“自媒体时代,需要全民媒介素养”这一大背景,引出法科生应当提升媒介素养的这一主题。

他以《中央日报》将国民党兵败逃亡一事拟题为“我军一撤千里,共军追赶不及”为例展示宣传技巧的优劣,引起了同学们对宣传的兴趣。根据负面偏好机制解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俗语,强调宣传的作用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由此体现宣传的重要性。

宣传具有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任务使命。孙劲松老师以拉斯韦尔5W传播模式理论为基础,着重介绍为什么宣传、怎么宣传、由谁宣传、宣传什么以及宣传的效果。在宣传文案的字句斟酌上,他建议以能拉近与受众距离的口吻来表达,写作时预设读者的存在,融合读者的参与。以法律人耳熟能详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例,他与大家共同探讨用词的精妙之处。徐军老师从主体角度分享了自己对于人民群众一词的理解。孙劲松老师则强调了感受一词的重要性,指出每一篇新闻稿件的撰写者都需要从读者角度考虑,要换位思考去主动“感受”,并特别指出:能让受众切实“感受”到撰稿者的思想,是一篇优秀的稿件应当具备的特质。

在宣传内容和角度的选择上,孙劲松老师列举了若干政法先进人物、事迹宣传“翻车”的案例,现场激发了非同凡响的“笑果”;又展示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肆虐期间宣传白衣天使感人事迹的极具创意的成功事例,更加引起了同学们的会心共鸣。在宣传图片的拍摄上,孙劲松老师强调“先做减法”突出对象,“再做加法”丰富寓意,并举例说明可以通过添加背景、托物言志等手法丰富照片涵义。此外,拍摄图片的位置和角度以及受众对图片的感知,是对照片的传达效果产生影响的关键性因素。

互动交流环节,原宣传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徐嘉豪同学结合自身实习经历,就律师借助舆论促进案件解决的利弊进行请教。孙劲松老师认为,作为法律人更应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一种理性的姿态来促进公众对法治的认知和认同。

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吴嘉慧和范子健同学就“河海法援”公众号运营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请教。孙劲松老师认为在专业性较强的公众号运营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受众群体这一因素,尽量以准确通俗的语言向受众传达必要信息,并且要分析受众集中区域,有针对性地做一些推广宣传公众号的工作。

宣传中心成员邵菲同学就“律媒智库”公众号的排版方式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学术讲座类报道推送改进等问题进行请教。孙劲松老师强调排版要以观感舒适为重,并指出学术讲座类报道核心在内容,针对法律职业群体所关心的问题,确保推送内容有用、有料。

“物各有性,水至淡,盐得味。水加水还是水,盐加盐还是盐。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共存相生,百味纷呈。”作为业内普遍推崇的“最懂律师的记者”,孙劲松老师亦水亦盐,法科生则亦盐亦水,盐与水相混,乃得味。在此次讲座中,孙劲松老师作为媒体人,以法律与媒体相结合的新视野,向河海法科学子中的每一位媒体人传授心得,内容不仅有用、有料,而且极其有趣!本次讲座对于河海大学法学院的“河海法家HHU”河海法援公众号的发展壮大大有裨益,也更能促进河海法律人的媒介素养的全面提升!(供稿:徐军;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