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和方法”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601

 1125日下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和方法”讲座在行政楼902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主讲,校长助理邢鸿飞教授、法学院张秋野书记、副院长王春业教授、副书记兼副院长李祎恒副教授、法学院顾向一副教授、王启辉老师、秦启迪老师,以及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现场聆听讲座。

 方新军教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这一问题的由来为切入点,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并以最高院颁布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为重点,对其进行简明扼要的内容概括。

 接着,方新军教授以图表的形式,对近年来相关案件从数量的变化、法院层级的分布、地域的分布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在认可其不断完善的同时,也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即爆炸式增长背后隐藏着运动式增长的痕迹、笼统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件比例较高、援引“诚信”的比例高而其他核心价值观的援引率不足等。

 在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时,方新军教授从补充法源、建构开放体系、规范解释和漏洞填补等方面进行阐述。方教授还从文意、体系和目的解释出发,将核心价值观与描述性概念的解释、规范性概念的解释相结合进行具体讲解。

 最后,方新军教授也指出部分领域存在实际案件匮乏现象,并表达对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的更多期待。

 通过这次讲座,我院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在法学领域学习和研究的使命担当。

(供稿:石依依;审核:王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