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文献阅读及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782


关于法学院2020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文献阅读及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0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学科秘书:

根据河海校201150号《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0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文献阅读及开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一)《文献阅读报告》

指导教师要重视研究生的文献阅读工作,加强对文献阅读的指导与考核。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阅读一定数量的专著和学术论文,并提交《文献阅读报告》。阅读本专业文献的篇数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40%。《文献阅读报告》篇幅不少于8000字。

(二)《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及开题报告书》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及格式,并请按照说明要求打印粘贴。

(三)《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要求,不能背离专业方向。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论文的选题依据,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意义、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本人对此课题开展研究的设想,拟解决哪些重点问题;工作计划,研究方法,研究方案,预期结果;预计研究的工作量、进度安排。开题报告必须列举不少于三级标题的论文大纲,注释和参考文献严格按照“河海大学法学院硕士论文基本规范”。

二、开题申请和材料提交

(一)打印粘贴好的《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及开题报告书》经导师签名确认的《河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文献阅读报告》必须在20211230日上午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并办理申请开题手续。不办理申请开题手续者将不予开题。

(二)《开题报告》和《文献阅读报告》电子版必须在开题报告会3天前提交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



三、开题报告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第一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4日(周二)上午8:30开始,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823

第二组: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111日(周二)上午8:30开始,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823

 第三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12日(周三)下午1400开始,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823

第四组:国际法学

17日(周五)下午2:00开始,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823

:法学理论

110日(周一)下午2:00开始,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823

(二)开题报告会形式:导师主持,硕士生报告,专家组及与会人员提问,硕士生回答问题,专家组及与会人员提出建议,并对文献阅读报告进行评分。专家组将由本学科导师组成。开题报告经专家认真讨论作出是否通过的决议并根据评定指标赋分。

四、材料归档

开题报告会后,由学科秘书将《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及开题报告书》、《文献阅读报告》提交学院审核、存档。



法学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