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社会实践 | 走近绿色原则,探寻司法实践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08-27   浏览次数:184

2022718日,绿色原则实践团对南京中院法官陆昊通过腾讯会议的形式展开了以绿色原则为主题的线上采访。

对于绿色原则本身,陆昊法官肯定了其作为基本原则的价值,具有一定强制性。他提出,绿色原则适用在具体案件中主要有以下两个情形,一是法律本身存在漏洞而需要通过基本原则来进行审判,二是法律适用过程中在社会公众之间出现异议而以基本原则来调解判决结果。然而他也表示,在他目前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践中,仍尚未使用过绿色原则,其原因主要是绿色原则作为一个新兴诞生的原则,其内涵以及适用边界还具有较大的模糊性,必须根据具体案件事实来具体解释。同时,绿色原则目前在物权侵权方面适用较多,能否与民法其他章节紧密结合还存在着疑虑。

本次采访,实践团成员对于绿色原则的内涵、实践中的适用以及目前的适用困境等问题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并基于采访结果形成法官访谈录。

同时,团队成员在线上平台发起有关“民法典绿色原则群众了解程度”调查问卷,共收集89份结果最终形成调查分析报告。

团队成员还开展了围绕特殊案例展开案例研讨会,紧密结合典型案例,围绕绿色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所遇的难题开展案例研讨,并最终形成了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本次实践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在绿色原则民事立法已经相对完善的情况下,将从绿色原则的规范分析、司法适用和适用衔接的角度出发,通过实地走访人民法院、形成法官访谈录,资料查阅等方式,探析绿色原则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形式,提供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通过学术研究助力绿色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规范适用,构建能够将“绿色原则”全面、充分地贯彻到民法典各分则中的制度通道。(供稿:石依依;审核:郭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