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社会实践 | 综合执法改革及执法权下沉调研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172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响应河海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河海大学法学院实践团队于72481日,在江西省抚州市、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以及安徽省蚌埠市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及执法权下沉实践调研。

实践之初,团队成员与四地法律从业者——律师及基层法院法官以及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约定相应采访日期并告知相关采访问题,与此同时,团队成员针对不同年龄、职业、地区的不同人群,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不同群众对于当地综合执法权改革及执法权下沉的看法。724日至728日,团队成员共收到近四百份问卷反馈,为实践调研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728日至81日,团队成员前往四地基层法院以及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部门进行访谈,采用一对一访谈模式,详细描述此次访谈的目的,在访谈种仔细记录,并且全程录音,方便记录,共得到四地20份访谈记录,针对各县市级的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律师以及基层法院法官,展现了各地律师、法官以及综合执法人员对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看法,具体了解当地政府有无成立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的内部结构等问题,对执法权下沉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更一步的了解,对于实践调研意义重大。

最后,通过实地考察部分地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获取信息,走访当地居民了解实际情况,获得了宝贵的实践资料。团队成员积极讨论分析,将上一阶段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合并对调查问卷的内容进行量化、提取、整理和分析,通过图表的形式获取结构清晰的资料,将访谈的结果进行汇总、整理,为后续的实践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行政执法体制既是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法律实施体制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通过此次实践,团队成员更加深刻领悟了综合执法改革重要性,也看到了如今权力下沉在实践中的不足,希望通过团队的实践总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能落实的越来越好,全面构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与事权划分相匹配的组织体系。(供稿:石依依;审核:郭祥林)